朋友称刘暖曦直播是为了修复心理 刘暖曦事件回顾

豆丁

(^人^)

10月11日到12日,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直播带货的话题多次登上热搜。有媒体发现,刘暖曦直播带货一事最早发生于今年6月,到9月初被举报封号时,总共直播过4次,此后再无公开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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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暖曦的朋友米花(化名)称是在她的帮助下刘暖曦才开的直播,“当时是为了锻炼她的社交能力,她那个时候整个状态太差了。目的不是赚钱,我希望她去做这样的人际沟通,总共播了4场,2场是喝茶聊天,2场是推介水蜜桃和大闸蟹,我都在场。”米花告诉记者,6月1日,刘暖曦就借钱还完了所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被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除。她认为当下法律并没有禁止刘暖曦开视频号、开直播。

米花提供的通话和微信截图显示,热搜后,新的一轮辱骂私信和骚扰电话占据了她和刘暖曦的手机,不少人跑到米花的微信号里骂她是“杀人犯”“全家人去死”。“我从来没有打算让她去做直播带货,大家都很清楚,她是被贴上标签的,跟哪个商家合作都是坑人家。我的目的不是要她去赚钱,我只是想让她去完成一个心理的修复。”米花回应直播一事时,强调这只是帮助刘暖曦走出来的过渡,她已经帮刘暖曦找到了线下工作,“不管直播账号封没封,刘暖曦也没时间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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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评论:流量里也有是非,也分善恶。刘暖曦在“江歌案”中的所作所为,早已使其站在了道德的对立面。我们不提倡任何所谓的网络审判,更反对网络暴力的挞伐,只要合法合规,每个人的谋生方式都值得尊重。但是,利用自己“不光彩”的知名度,吸引粉丝,卖货赚钱,无疑是对一种“恶”的鼓励和放大。正如有网友所说的,法律确实没有禁止刘暖曦直播,但是我们讲的是道德层面。是的,法律之外还有公序良俗,还有朴素正义。刘暖曦直播被禁,也是对类似“负面人设”“负面流量”的一次警示。

延伸阅读:刘暖曦直播4次后被投诉永久禁播 刘暖曦是谁?

近日,有网友发现刘暖曦曾在视频号上直播带货,并开通商品橱窗,带货一些书籍。据悉,刘暖曦7至9月共直播四次,目前其账号已被大主播粉丝投诉后永久禁播。

刘暖曦直播4次后被投诉永久禁播 刘暖曦是谁?

刘暖曦直播4次后被投诉永久禁播 刘暖曦是谁?

所以,刘暖曦到底是谁?

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女,中国山东青岛人,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闺蜜”,11·3留日女生遇害案的当事人。

刘暖曦直播4次后被投诉永久禁播 刘暖曦是谁?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妈妈江秋莲发文宣布将对刘鑫提起诉讼。

2019年,刘鑫改名为刘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即日起关闭刘鑫微博账号,该账号存在通过私信、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 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刘鑫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12月31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

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经过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年夏天,刘鑫在青岛考上泰山学院日语专业。

2014年,刘鑫先来到日本留学。之后的2015年4月,江歌来到日本留学。

2015年4月,江歌考入法政大学。同时,刘鑫考入大东文化大学。

2015年11月,刘鑫因故搬到江歌的宿舍,闲聊中得知,刘鑫曾在江歌就读的初中借读过半年,两家仅相隔10公里,因此亲近起来。

2016年9月,刘鑫在假期时搬到了江歌租住的公寓,自此两人开始同住。

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鑫成为本案中的关键人物。

延伸阅读:江歌妈妈直播带货 江歌妈妈已成立传媒公司

10月7日,江歌妈妈发布视频称将直播卖货,她表示需要一份工作充实自己,以及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支撑维权之路和养老问题,“直播带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赚钱,但会把选品和服务放在第一位,把赚钱放在第二位。”江歌妈妈还表示,“无论您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只要不是恶语相向,都感激您的陪伴。”

江歌妈妈直播带货

江歌妈妈直播带货

江歌妈妈直播带货

10月7日,江歌妈妈江秋莲发布视频称将直播带货,她表示需要一份工作充实自己,以及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支撑维权之路和养老问题,“直播带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赚钱,但会把选品和服务放在第一位,把赚钱放在第二位。”

江歌妈妈已成立传媒公司

江歌妈妈已成立传媒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今年5月,由江秋莲全资持股的青岛胡杨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均为江秋莲,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酒类经营等。据媒体此前报道显示,江秋莲曾用“胡杨女人”作为微信名,她还曾把女儿江歌比喻为“胡杨树的根”。

江歌妈妈已成立传媒公司


此外,江秋莲还经营即墨区左岸之家商店,该商店成立于2020年1月,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品、日用百货。江秋莲曾发微博称,“左岸,爱女江歌的网名。左岸之家,我的网店。” 

江歌妈妈已成立传媒公司

江秋莲,女,是11·3留日女生遇害案中受害者江歌的母亲。

2021年4月15日,江秋莲诉刘鑫(后更名刘暖曦) 生命权纠纷案开庭 。4月15日9时,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本次庭审,刘鑫将出庭  ,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2023年6月12日,“江歌专项助学基金”成立暨捐赠仪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举行。江歌妈妈(江秋莲)向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捐赠69.6万元。 

标签:直播青岛市妈妈生命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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