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残吧 男子为炫富烧100元点烟被罚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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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男子为炫富烧100元点烟被罚1万

近日,湖北襄阳,一男子为炫富烧100元人民币点烟,并发送到400人的微信群聊中,之后被群友举报。经查,该男子经常在群内发布使用高档车和奢侈品的视频,以打造“高富帅”人设。因故意损坏人民币,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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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第42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男子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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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人民币男子点烟万元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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